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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或动物的肢体中,支撑身体接触地面的部分:赤脚、跺脚、马脚。
人或动物的肢体中,支撑身体接触地面的部分:赤脚、跺脚、马脚。
物体的基部、下端:墙脚、桌脚、山脚。
计算用脚踢、踹、踩等动作的单位:连踢三脚、踹了两脚、踩了一脚。
形声。从肉,却声。本义:胫,小腿
又如:脚膀(指小腿);脚胫(小腿);腿杆(方言。腿)
《三学山夜看圣灯》 · 唐 · 蜀太后徐氏
满望天涯极,平临日脚红。
《相和歌辞 读曲歌五首 三》 · 唐 · 张祜
不见心相许,徒云脚漫勤。
脚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 康熙筆画:13画,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訖約切,𠀤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《釋名》脚,却也。以其坐時却在後也。《詩·小雅·旣微且尰釋文》尰,脚脛也。《山海經》長股之國,在雄常北,被髮。一曰長脚。(腳)《唐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訖約切,𠀤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或作脚。《釋名》却也。以其坐時卻在後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詈侮捽搏,捶笞臏腳。
又以足蹂物曰腳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射麋腳麟。《註》郭璞曰:腳掎足。《文選·李善註》腳,謂持其麟也。
说文解字
腳【卷四】【肉部】
足的别称
古代通假用法
同“角(jué)”。现多用角。
脛也。从肉卻聲。居勺切
说文解字注
(腳)脛也。東方朔傳曰。結股腳。謂跪坐之狀。股與腳以厀爲中。腳之言卻也。凡卻步必先脛。从肉。卻聲。居勺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