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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另立门户,彼此分居。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……朝廷宁愿放免丁役,不许无故析户分居。
指各蓄家产,另立门户。
指另立门户,各蓄家产。
佛家语,指亲爱的人离别的痛苦。
安安定;乐喜爱,愉快;业职业。指安定愉快地生活和劳动。
犹安土重迁。指留恋故乡,不愿轻易迁居异地。